问题 | 刑事拘留可不可以请事假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者并不能申请事假。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过程中,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将受到严格的限制,以至于他们无法如常履行职业职责。据此,被拘留者并不具备申请假期或从事其他各类民事活动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拘留期间,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会受到相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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