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侦查阶段多少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调查阶段中,通常情况下其最长期限会被设定为37个自然日。这其中包含了由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所必须遵循的提请批准逮捕期限(一般情况下为3个工作日,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该期限可以延长至1至4个工作日),以及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过程中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若检察院并未就此发布逮捕令,那么犯罪嫌疑人士应该得到释放,或者相关方应将其强制措施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