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怎么个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刑事侦查阶段针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涉案人员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一般性的操作流程包括:首先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决定,然后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核批准,紧接着制作出相应的拘留决定文书,随后立即执行拘留。并且必须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相关信息,同时也需向他们告知拘留的具体原因以及羁押场所等详细信息。被拘留者享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在拘留结束后的第三天起,可以提请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逮捕,若有特殊情况则可以延长至四天。而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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