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玉林北流刑事拘留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时间一般被规定为37日。其中包含了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0天)以及检察院批准逮捕所需要的期限(最长为7天)。在此特别提醒您,以上提到的时限仅供参考,实际案件中所涉及的调查环节可能导致实际时间进一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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