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抓人后多长时间办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安机构在决定针对嫌疑人实施强制拘捕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必须展开对其实施有效的审讯;倘若他们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发现该行为存在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时,需要依据相关程序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批复逮捕。若经由检察院批准之后,公安机构将在逮捕行动完成后的三天内,依法为嫌疑人办理刑事拘留手续。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一期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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