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什么时候调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体系内,刑事拘留期间的调解,通常特指在调查阶段所实施的和解协议或者赔偿谅解,尤其是针对那些轻微的刑事犯罪行为。这种调解过程可能会延续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甚至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其主要目的在于推动矛盾的解决以及社会关系的修复。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刑事拘留本身并非进行调解的必要条件,它仅仅是对涉嫌犯罪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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