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断拘留是行政还是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体系中,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各有其独特的特性及法律渊源,它们在性质上,一个属于行政制裁,另一个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二者的性质及法律依据存在差异,刑事拘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强制性措施,而行政拘留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处罚规定。 其次,拘禁对象有所不同,前者适用于已触犯刑事法律且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后者主要针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人员。 第三,各自的目的和最终结不径相同,刑事拘留的最终目的往往是将嫌疑人转化为被逮捕者,而行政拘留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和教育,当行政拘留期届满时,即意味着教育处罚的终结。 此外,二者的羁押期限也有所区别,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3至7日,最长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羁押期限则为1日以上,但不超过15日。 最后,实施单位亦有所不同,行使刑事拘留权力的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其中,公安部门还享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和执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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