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审查机关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对涉嫌犯罪者的逮捕与拘留是由各级公安局负责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有义务于24个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和询问。若在审讯过程中发现拘留行为并不恰当或者存在其他不应拘留的情形,公安机关应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拘留措施,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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