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基本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本身并不能作为被判定有罪的决定性指标。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相应特殊条件的现行罪犯或者重大可疑的罪犯提前采取拘役措施。拘役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种有力的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阻止潜在的罪犯逃避调查或者重新犯罪。在拘役之后,公安机关将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全面搜集各种证据;若证据确凿无误,且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把相关材料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若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充足可靠,则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在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中,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真实性、法律条款以及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做出最后的判决。如果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为无罪或者罪名不成立,那么被告人就无需承担任何刑罚责任。因此,拘役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而最终是否需要接受刑罚惩罚,则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结果而定。拘役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最终的刑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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