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依法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若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安机关应于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对其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
然而在此基础之上,在面临特殊情形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间可适当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可在一天至四天之间浮动。针对那些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如需继续开展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者,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总而言之,在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三日;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最长为七日;而在涉及重大嫌疑分子的案件中,拘留期限则不得超过三十日。拘留期限届满后,将进入审查批准逮捕程序,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