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以后什么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刑事拘留之后,所涉人员将通常按照如下的法律流程进行处理:
首先是拘留决定环节,若公安机关经过全面细致地分析,确认相关人员存在涉嫌犯罪的事实,且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则该机关有权自行作出拘留嫌疑人的决定。紧接着便是通知家属这一重要步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决定生效后的24小时之内,必须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但如遇有妨碍侦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特殊情况,则可不予通知。 然后是提请批准逮捕的阶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拘留期限一般设定为3天,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时,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至7天。在拘留期间,如果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嫌疑人实施逮捕以获取更多证据,那么他们就应该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后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最后,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了逮捕申请,那么嫌疑人将会被执行逮捕;反之,如果没有得到批准,那么嫌疑人要么被释放,要么被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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