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非得刑事拘留再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不要求所有案件均须先行实施刑事拘留而后再进行逮捕。在实际办案过程中,逮捕通常依据具备充足证据证实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或阻挠公正审判之可能性,抑或是其存在销毁重要证据、牵连同伙等严重情节时作出决定。相比之下,刑事拘留乃是一项暂时性地剥夺相关人员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与此同时,逮捕作为更为正规的司法程序节点,其执行往往发生于刑事拘留之后,然而这两者之间并无必然的先后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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