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证据才会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在正常情况下,对嫌犯进行刑事拘留确实是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佐证其涉嫌构成犯罪行为的。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后,获取到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并且根据这些证据推测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又具备了逮捕的必要性时,才可以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然而,这并不能排除在案件侦查初期,由于证据尚不完备、充足,为了防止嫌疑人逃脱侦查或者销毁证据等因素的影响,公安机关也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实施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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