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抑郁症能否进行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抑郁症患者能否遭遇刑事拘留,这取决于他们所患病情的严重性以及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倘若抑郁症患者在疾病发作期无法进行自我行为的识别与控制,那么他们将有可能免于采取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或者会被采取较为宽松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 然而,如果患者尽管身患疾病,却仍然能够理解自身行为的潜在后果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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