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到检察院起诉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拘留期间至检察机关提出公诉的时长,通常为期一个月零十天左右。自拘留之日起,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通常需耗费十至十五日,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而在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过程中,这一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之内完成,对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酌情延长期限十五天;若被告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者,应在十日内做出判决,但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情况,则可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