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38天没出来,意味着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能已经提请被逮捕。
律师解析:
被刑事拘留38天,应该是被逮捕了,因为刑事拘留最多37天。如果涉及量刑的,具体判刑多久还要进一步看情节。
要判刑,具体判刑多久还要进一步看情节。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人的拘留期限是7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刑事拘留不可能达到4个月)。 但拘留到期后,并不意味着被释放,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批捕,嫌疑人实际羁押的时间,往往大于拘留的时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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