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三百五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凡是对他人进行容留并提供实体场所进行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应当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的惩罚,同时还应面临罚金的惩戒。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就是专指那些为他人提供吸食、注射毒品场所的违法行为。 对于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这一犯罪行为是否已达犯罪既遂的状况,关键在于考察容留行为是否已经最终实施完毕。 当行为人真正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时,那么他就已经构成了犯罪既遂。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相关惩罚措施,其裁量将综合考虑到容留的次数、受影响者的人数、涉案毒品的类型与数量,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减免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若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则有可能被判处在拘留所内判处短期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其犯罪情节严重,则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款的严厉处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国法律对待毒品犯罪始终持严苛打击的原则立场,容留他人吸毒无疑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而且进一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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