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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滥用药物构成贩毒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滥用药物本身并非一个直接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要素,然而若其滥用药物的行为触及到了贩卖药物的范畴,便有可能演变为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贩卖毒品罪的认定以及量刑裁决,主要取决于贩卖毒品的数量及其具体案情。假设大规模滥用药物的行为中有贩卖毒品的情况出现,则可能依职权以贩卖毒品的数量作为衡量刑事责任的依据。举例来说,倘若贩卖的毒品数量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数量标准,那么就有可能面临相应的刑罚制裁,其中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需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然而,若滥用药物的行为中并未涉及到贩卖毒品,那么滥用药物本身并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然而,若滥用药物的行为引发了其他犯罪,诸如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毒品罪等,那么便可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实践案例中,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与证据进行判断。若滥用药物的行为确实涉及到贩卖毒品,那么便可能根据贩卖毒品的数量和具体案情来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反之,若滥用药物的行为并未涉及到贩卖毒品,那么滥用药物本身并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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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9: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