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构成要件:
(1)首先,在犯罪客体方面,其特殊性在于,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我国对于毒品原植物的严格管制措施; (2)其次,在犯罪的主体上,其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个人,也可以是单位组织; (3)在此基础上,主观方面仅限于故意,而过失并不足以构成该项罪名; 最后,在客观方面,其表现形式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地携带和持有着毒品原植物的种子,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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