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贩毒罪量刑标准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屡次实施贩毒犯罪的情况,通常是根据其贩卖毒品的规模、种类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进行量刑审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任何涉及到贩毒活动的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定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特别是在多次贩卖毒品的情况下,即便每次贩卖的数量相对较少,也有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从而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厉惩处。 至于具体的刑罚期限,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可能涵盖了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各种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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