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超过多少克判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以极刑的标准,根据毒品类型的差异有所区别,当毒品的数量积累到特定程度时方可执行死刑(需要明确告知的是,被判处死刑并非绝对的事情,取决于具体情况):
1、鸦片超过1000克; 2、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其数量高于50克; 3、苯丙胺类毒品(除甲基苯丙胺外)其总量达到100克以上; 4、大麻油脂达到五千克,大麻树脂超过十千克,大麻树叶以及大麻烟草累积至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达到五十克以上; 6、吗啡达到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的数量在二百五十克以上,其中针剂每支规格为100mg的需达到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每支规格则需求量更高;片剂每片规格为25mg的则要达到一万片以上,50mg每片规格的则须达到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的数量应在十毫克以上,包括针剂和片剂两种规格,分别要求达到支或者片规格为20μg的毒品数量累计达到五百支或片以上; 9、咖啡因的总数量应达到二百千克以上;10、罂粟壳的累积数应达到二百千克以上;11、上述所提及的毒品之外的其他种类的毒品,如若其数量异常庞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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