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犯罪的三个罪名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与洗钱紧密相关的主要有三个罪名。
首先是洗钱罪,它就像是一个“幕后黑手”,专门针对那些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严重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取各种手段去掩饰、隐瞒这些钱财的来源和性质。 比如,通过各种复杂的金融操作,将非法得来的资金伪装成看似合法的交易资金,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其次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它的涵盖范围相对较广。 不像洗钱罪那样只针对特定的几种犯罪,它是对除了洗钱罪所规定的那些特定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所得及收益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 比如说,帮助他人隐藏盗窃所得的财物,或者将诈骗得来的资金进行巧妙的隐瞒,都可能触犯这个罪名。 最后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这是一个专门为毒品犯罪而设立的罪名。 它主要针对的是在毒品犯罪过程中,对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进行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比如,帮毒贩藏匿毒品,或者将贩毒所得的钱财转移到其他地方,以防止被警方查获,这种行为就属于此罪的范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