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烟草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涉及到生产与销售伪劣烟草制品行为,且情节严重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情况下,其相应的惩罚措施将根据违法所得数额的多寡而进行适当裁量。
具体而言,只要违法所得数额介于人民币5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的,便应当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在该基础上,还需要额外执行违法所得数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款; 若侵害者的经济收益超过人民币200,000元但未达到人民币500,000元的,则应被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承担违法所得数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款; 倘若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人民币500,000元但未达到人民币2,000,000元的,那么就必须接受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得承担违法所得数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款; 最后,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人民币2,000,000元,那么就会面临着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得承担违法所得数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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