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经侦拘留一般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对经济犯罪活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于案件的审理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唯一的条件是,在此期间内必须找出确凿的犯罪证据,如此便能申请移送至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手续。 如若证据不充分或是存在疑点,则应立刻释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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