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同居期间家暴算故意伤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情侣在同居期间要是出现了家暴行为,从某种情形来看是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倘若其中一方使用暴力,致使另一方的身体遭受到了损伤,并且这种损伤达到了轻伤或者更严重的程度,一般就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然而,要是仅仅造成了比较轻微的伤害,那或许就只是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罢了。 此时,受害的那一方有权利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像医疗费、护理费之类的费用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这里要特别注意,在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的时候,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去考量,像是暴力所使用的手段、程度的大小以及发生的频率等。 另外,即便这种行为还没有构成犯罪,受害的一方也一定要及时地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去医院就医的记录、受伤部位的伤情照片等,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是不幸遭遇了家暴,必须立刻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让公安机关参与到处理过程中,与此同时,还可以去寻求社区、妇联等组织的帮助,让他们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同居情侣。小朱脾气暴躁,在一次争吵中对小李大打出手,致使小李受伤。小李去医院检查,伤势处于轻伤与轻微伤之间。小朱认为只是小打小闹,不应承担责任。小李要求小朱支付医疗费等赔偿,小朱拒绝,于是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的伤势经鉴定为轻伤及以上,小朱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2、若小李伤势为轻微伤,小朱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小李有权要求小朱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小朱拒绝支付是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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