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多少年以后可以假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能切实贯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改造活动,并确实展现出深刻的忏悔之意和不再重蹈覆辙的决心,且在服刑期间未曾再次触犯法律法规,那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后,便可获得假释的机会。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形,需经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方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则不具备假释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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