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抢劫罪成立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抢劫犯罪得以确立的划定标准常包含以下几种明确规定:
使用暴力手段、威逼或其他方式强行抢劫公共或私人财产。
例如,手持利刃恐吓他人交付财务,或者在将他人击昏之后非法占有其财产等行为。
其中,“暴力”是指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直接打击或强制控制,使得他们无法进行有效抵抗;
“胁迫”则是指通过现场展示暴力行为来威胁受害人,使其因恐惧而无法反抗;
至于“其他方式”,则是指利用药物、酒精等手段使受害者短暂失去反抗能力,进而达到抢劫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4: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