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六岁聚众斗殴故意伤人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参与群体斗殴且故意伤人的定罪量刑过程中,必须全面审视此案件所包含的所有情节因素,例如伤害行为产生的严重性、少年在整个事件中的参与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等相关情节,然后再加以细致地分析和评估。
按照普遍情况来看,若造成的受害者只是轻度受伤,那么可能会面临最多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如果导致对方重度伤残的话,那么这个少年很可能将会被判处为期三年以上但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 然而由于这位少年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范畴,为此法律理应对其予以宽大处理,处理方式也应该偏向于减轻或者从轻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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