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刑事责任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未成年人所实施之犯罪行为进行刑责认定之时,需全面审慎地考量案件的性质及情节、犯罪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同时还需充分尊重和适当评估涉及的未成年个体的年龄状况。
具体来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年满十二周岁而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并导致他人死亡或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者,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与批准后,方可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样,对于年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则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我们应该秉持着宽大为怀的原则,给予他们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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