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多少岁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则,年满十二周岁但未达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行,并导致他人伤亡或以极度残忍方式造成他人重伤以及严重残疾等情况,严峻情节显著,且经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核准要求追诉的,此类未成年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较之下,年龄在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若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也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所犯下的任何罪行都将被视为成年人犯罪,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依照上述第一至三款规定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应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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