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岁不执行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阶段,无论涉及何种罪行,都不应予以执行刑拘;
对于年满十四岁而不足十六岁的青少年群体,若触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罪责,法律规定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他们有可能免于执行刑拘。 至于年满十六周岁的成年人,他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接受刑事处罚。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依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采取刑拘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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