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趁火打劫是否构成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他人面临生死存亡或者危机迫切之时,趁机窃取其财产,往往涉及了抢劫犯罪。
这类行为正是通过利用他人境况的紧迫性与危险性来侵犯其财产权益,以此满足自己的不正当欲望。 这样的犯罪手段和手法无疑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规定的抢劫罪要件,即使用捆绑、殴打、恐吓等暴力方式,或者以欺骗、利诱、协迫等非暴力手段,强行夺取他人的公私财物。 举例来说,在火灾现场,趁混乱之机,趁人之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便是典型的趁火打劫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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