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两年能否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下故意伤害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之久的罪犯,如果其具备特定的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定,仍有可能获得相应减刑待遇。
通常而言,若该罪犯在服刑期间能够恪守监狱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自我教育改造,同时充分展现出诚心悔过及积极向上的态度,甚至是通过自身努力获取到一定的立功成绩,这些都将成为获得减刑机会的有力条件。 当然,在享有这种权益时也需按照相关法规流程依法执行,并且必须满足严格的程序与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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