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级构成刑事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明确释明,当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体质时,将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任意期限内的有期徒刑;
若造成他人轻度损害的,还将面临拘役或者管制处罚。 而轻伤一级,已经不折不扣地触犯了这个法律规定中的伤害程度界线,构成故意伤害罪名。 在实际司法审判过程中,对轻伤一级的认定往往需要借助于专业的司法鉴定意见,同时也需全面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节,从而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裁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处理任何故意伤害案件时,我们不能仅仅依据伤害的结果来做出判断,更应该深入探究犯罪的动机、手段,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同时也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获得受害者的谅解等等因素,以确保量刑与罪行相匹配,实现公正公平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