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16周岁故意伤害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年满14岁而未达16岁的青少年故意施暴于他人,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需依据伤害行为所产生的严重程度及具体案情来加以判断。
若该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则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满14周岁却尚未达到16周岁的青少年,在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未满16周岁且故意伤害他人但并未造成重伤或死亡的青少年来说,他们通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对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对于这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他们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例如警告、罚款等,同时也将被要求其法定监护人加强对其的监管和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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