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三类罪犯不能假释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法律条件得到满足之后,以下三种类型的罪犯通常无法获得假释判决:
1.对于累犯而言及那些因为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进行暴力性的犯罪行为而被法院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罪犯们来说; 2.那些因贪污受贿犯罪而被法院判处死刑并缓期执行的罪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地最高级法院有权根据罪犯所犯下的具体犯罪情节和其他相关状况予以裁决,结合相关规定可以在罪犯被判处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将其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并且终身监禁,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或者假释处理; 3.那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能积极履行财产刑或者退赃退赔义务,且没有表现出真诚的认罪悔过态度的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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