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界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的人身及物权进行侵害,即在面对财权所有者以及负有保管义务诸如商店、仓库管理员等人员时,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禁锢方法,强制性地将财产转移至自己手中的行为。
此种类型犯罪的关键特征在于,采用暴力胁迫等直接侵害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使得被害人无法抵抗或者不敢抵抗,从而达到获取财物的目的。 相较之下,敲诈勒索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施加威胁或恐吓,强迫对方交付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两种犯罪之间的显著差异在于,敲诈勒索通常不会采取现场的暴力手段,而是通过威胁或恐吓的方式,让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