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之追诉时效应视可能判处之刑事处罚而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所述,针对该类犯罪行为,经过如下期限后,检方将不再启动追诉程序: (1)法定最重惩罚仅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诉讼有效期为五年; (2)法定最重惩罚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犯罪情况,诉讼有效期延长至十年; (3)当犯罪行为的最大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诉讼有效期将再度延长至十五年; (4)若犯罪行为涉及到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两种极端的刑罚,那么诉讼有效期将被设定在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受害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因此,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应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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