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未遂的判断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之未遂的判定关键主要在于犯罪者是否已开始实行绑架行为,但却因非由自身意愿所能掌控的原因致使计划无法成功。
绑架罪乃一种极为严重的犯罪行径,通常而言,该罪名的既遂条件即是犯罪者已真正地掌控了被绑架人员的人身自由权利。 然而,未遂则是指在犯罪者开始实施绑架行为之后,由于被绑架者的激烈反抗、第三方的干预阻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状况等非由自身意愿所能掌控的因素,导致未能真正地掌控被绑架人员的人身自由权利。 例如来说,若犯罪者在准备对被绑架者进行捆绑之际,恰逢警方及时赶到并将其逮捕,那么此种情形便有可能被视为绑架罪的未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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