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故意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成年人蓄意实施的人身侵害行为是否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取决于其实际年龄以及所涉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性质与程度等因素。
针对已年满12岁但尚未达到14岁的未成年群体,在其触犯故意伤害罪行并引发人员伤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法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的情况下,若情节恶劣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追诉程序,则应被认定为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已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青少年,如果他们在故意伤害行为中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那么也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至于已经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只要其行为构成犯罪,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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