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抢劫罪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在现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 其次,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得被害人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道如何反抗,进而当场取得财物的行为。 其中,所谓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直接打击或者强制控制; “胁迫”则是指通过立即实施暴力行为来威胁被害人,从而达到精神强制的效果,使被害人因恐惧而不敢反抗; 至于“其他手段”,则是指除了暴力和胁迫之外,能够让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或者无法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酒精将被害人灌醉、使用药物将其麻醉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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