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八个人打一个人要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倘若有八位人士蓄意聚集成群,彼此间发生恶性斗殴事件,则针对其中罪责最为严重者及其他积极参与斗殴的个体,应以“聚众斗殴罪”论处,予以相应的刑事制裁。
鉴于此等行为涉及到众多人员,可视为“聚众斗殴人数众多”之特殊情境,因此,对罪责最为严重者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应对其量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若在此次斗殴过程中有任何一方遭受重伤乃致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并依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与第二百三十二条之相关规定,确定其罪行并进行相应的法律惩治。 综合上述分析,这八位涉案人员可能因涉嫌聚众斗殴而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具体刑期需视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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