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体一处有青紫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如有个体蓄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并导致其所受损伤程度仅表现为一处皮肤呈现青紫色,即所谓的轻微伤情,在通常情况下,此类状况并不足以构成“重伤”或其他更为严重的伤害等级。
因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此类情况,可能无法按照故意伤害罪予以定罪量刑。 但是,倘若该类行为确实出于故意为之且有明确证据显示是为了给对方带来伤害,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作故意伤害罪行的实行者,只是由于损害结果并非极其严重,相应的惩戒力度可能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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