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隔了一年被判故意伤害罪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追诉时效期限乃依所涉犯罪之法定最高刑而定。
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乃致死刑,故其所适用之追诉时效期限应为十五年。 若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经过一年时间才被检举揭发并进入司法程序,即从犯罪行为发生至正式启动司法程序之间存在一年的时间差,此种情形并不影响追诉时效的计算。 只要在追诉时效期限之内提出诉讼请求,便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因此,在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乃致死刑的情况下,追诉时效期限为十五年,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或者特殊情况导致时效中断或延长,否则在时效期限内提出诉讼请求,法院理应依法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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