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成立标准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抢劫罪的判定依据,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关键环节: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特定的暴力行径、胁迫举动或者采取了其他相关手段来对被害一方施加控制,进而迫使他们交出自己所拥有的财产; 其次,行为人通过这种方式,非法获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在这里,我们所指的"暴力"不仅包括直接针对人体进行的打击和伤害,还包括以恐吓相逼迫的"胁迫"行为。只要行为人有意欲实施犯罪,并切实实施了上述相关的行为,即便最终未能成功夺取财物,甚至没有给受害者带来任何身体上的伤害,也有可能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于抢劫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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