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岁以上不予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适用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重罪,且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
此外,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其所犯罪行属于特定类型,也可以适用刑事拘留的措施。 然而,当年龄达到十六周岁及以上时,则必须严格遵守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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