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监狱里律师可以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所明确阐述的内容,当律师以辩护人身份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权利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则与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进行会面交流与沟通。而作为辩护律师,若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及合法授权委托书,要求探望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么看守所应当依法依规给予迅速安排,而最晚的时间限制不应超过四十八小时。
然而,针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在案件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若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则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同意,且侦查机关也应提前向看守所发出通知。因此,总的来说,律师在监狱环境中是完全有可能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但是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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