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的定义下,构成抢劫罪所必需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行为人需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里说的“非法占有”,不仅仅单指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在于让财产脱离其合法权利人的实际控制及管理,同时也包括了行为人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财物擅自占有的企图,以及对获取的该等财物具有非法处置、使用或收益的意愿。具体到法律概念上来说,抢劫罪则是指故意以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诸如暴力、威胁或其它强制手段,突然且当场地要求对方交付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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