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绑架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团伙绑架或拐卖妇女和儿童等违法行为时,尽管都同时采用了暴力、胁迫以及其他不法手段,然而,其背后的犯罪意图却大相径庭。
首要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迥然不同,前者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勒索被绑架者的财产、扣押其作为人质;而后者的根本动机则在于将抓获的妇女、儿童进行非法买卖。 其次,犯罪的具体针对对象亦有所不同。 前者的犯罪对象不分性别、年龄界限,涵盖了所有身陷险境之人;而后者,仅涉及到女性和未成年人群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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