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到检察院多久宣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涉及到强制性行为的刑事案子自检方提交法院审查之后,法院应于接收到原告起诉之日起俩个月内完成审判,但最晚不应超出三个月。
若案情可能涉及死刑判决或存在附带民事被告人的案子,又或者符合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任何一种情形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将审判期限延长三个月; 然而如遇有难以预见的特殊情况,仍需延长审判期限的,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能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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